各部门:
经院长办公会研究,本学年寒假放假及相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(一)学生
放假时间:1月7日至2月10日。
开学时间:2月11日、12日报到注册,2月13日正式上课。
(二)教师
放假时间:1月10日至2月11日。
下学期开学时间:2月12日上午8时集中报到。
(三)行政后勤职工
放假时间:1月11日至2月9日。
下学期开学时间:2月10日上午8时集中报到。
二、相关工作安排
(一)教务处、继续教育部与各系(部)要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,组织好期末考试及试卷评阅工作,及时录入和发布成绩。各有关单位务必在放假前将下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到人,特别要注意安排好教学计划、教材、教室及实验室工作,要做好重修考试和学籍处理的有关工作。各系(部)要督促教师做好下学期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(二)财务处在放寒假前将欠费清缴通知下发到各系,各系要切实做好在校学生欠费的催缴工作。
(三)各部门放假前要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,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,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,保管好财物,特别是现金、票证、易燃易爆品、文件、档案材料、贵重仪器、高档设备等,要做到万无一失。
(四)学生放假时,各系要督促学生将贵重物品带离宿舍;学生离校时,要关好门窗、电扇、电灯,学生工作处、总务处、保卫处、物业管理部要负责检查落实。
(五)学生离校前,各系(部)要认真开展假期安全专题教育,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,严防各类事故发生,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法纪和社会公德,严禁参与违法违纪活动。
(六)放假前,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年度总结工作,并于1月9日前将书面总结交院办。
学院院长办公室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